关于staffing company合同的问题
您好,我从08/2018到07/2019在一家startup(暂称A)工作,期间向雇主提出了H1B签证的申请,雇主同意了,但我当时不了解的是雇主找到了另一家staffing company(暂称B公司)来帮我申请H1B。出于对雇主的信任,我再所有当时他们声称必须的文件上签署了我的名字。 但在我签名的文件中包括了B的offer letter,也即是说我在为A工作的同时,在我的疏忽和不知情的情况下签署了这个文件。其中包括了如果没在合同内指定日期报道并工作一段时间的话将会罚款1万美金。两个月前我决定离开公司A并入职另一家公司C,但是公司B的人联系我说我违背了合同上的条款,要求我缴纳1万美元的罚金。但我从未替B公司做过任何实质性的工作,同时我也放弃了H1B的申请(revoke)。请问他们这样的要求是合法的吗?谢谢!